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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600926.SH)今日早间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调整公告。杭州银行拟调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同步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并修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和修订预案事项尚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调整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调整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昨日晚间,杭州银行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00,0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杭州银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普通股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普通股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杭州银行表示,本次发行股票将有效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满足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标准,同时增强公司风险抵御能力,以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和挑战,并支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良好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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